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
宣通字〔2017〕3号
关于推荐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各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组织申报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高工委[2016]4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推选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宣传工作者。
二、推选条件
1.政治强。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宣传纪律,恪守宣传思想工作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2.业务精。热爱党的宣传事业,安心本职,注重学习,刻苦钻研,加强实践,在理论上、笔头上、口才上、业务专长上有“几把刷子”。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做出了突出业绩。
3.作风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落实“六干”要求,坚持与人俱进、与事俱进,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只争朝夕、又好又快的标准,做出了一流的工作业绩。
4.形象好。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推选方式
每个单位选报一人,申报个人填写《湖北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7年1月10日下午5:00前报校党委宣传部,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罗广,联系电话:59750050。
学校将召开评先领导小组会议,推荐上报候选人1人。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月9日
湖北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呈报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民 族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从事宣传 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 |
简 历 | |
主要事迹 | |
近3年获奖情况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所在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上级党委(党组) 意见 | 年 月 日 |
审批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