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关于开展2023年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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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实施文化精品培育工程,建设形成一批反映时代特点、具有湖工大特色的校园文化精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2023年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不断打造校园文化品牌,丰富大学文化内涵,坚定师生文化自信,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为推进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文化动力。

二、项目设置

本次校园文化培育项目分为定向委托和不定向遴选两部分。定向委托由学校结合实际需要明确工作任务(见附件1),委托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完成;不定向遴选则由师生参照选题指南自主申报(参见附件2),包括理论研究类、实践活动类和应用作品类。其中,理论研究类须在系统总结梳理的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实践活动类项目要有工作基础和创新设计,能体现学校传统、学院特色和学生特点,成果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应用作品类项目应具有时代性和原创性,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创造力,能够形成宣传推广价值和文化品牌影响力。

三、申报须知

1.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单位(部门)申报;在校学生或校友可参与项目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已承担校级文化建设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入选学校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的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定向委托项目采取揭榜制,由学校发布文化建设需求任务,招募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师生进行揭榜攻关;不定向遴选项目在师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后正式立项。获得立项的项目优先支持申报校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类评选活动。

3.所有项目均纳入学校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委托课题统一管理,计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工作量。本次计划立项总数不超过40个(定向委托项目不超过5个),视申报情况按照理论研究类15%、实践活动类35%、应用作品类50%进行项目数量控制。

4.定向委托项目依据实际需求确定建设时长,不定向遴选项目培育周期为1-2年,从立项批准之日起算,单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0.3至3万元,具体资助额度依据评审情况确定。项目培育经费分两次下拨,项目立项时下拨经费的50%作为启动费用,余下50%在项目结题后拨付。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培育期满时进行结题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出具项目结题或延期意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时到期后仍未能结题的,纳入限制名单,在两年中不能申报文化培育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开展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是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着力培育校园文化品牌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个人及团队踊跃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校园文化培育项目是学校文化育人成果和校园文化建设成效的集中展现。请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督促检查,坚持思想理论武装,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3.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过程管理,确保实现预期效果。培育期结束后,各项目组按要求进行结题申报,认真提交相关研究开发成果,积极申报校外评选活动。

请有意申报定向委托的揭榜人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文化建设“揭榜挂帅”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不定向申报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于5月29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交至行政楼B3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7430401@qq.com。联系人:刘小亮,联系电话:027-59750050。

 

附件:1.2023年“揭榜挂帅”文化建设项目任务单。

2.2023年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3.湖北工业大学“揭榜挂帅”文化建设项目申请表。

4.湖北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