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关于组织开展好2023年1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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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好2023年1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好2023年11月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3年11月

二、学习主题及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

1.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4.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5.习近平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

6.习近平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

7.习近平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

8.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和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书面演讲;

9.《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二)湖北省重要会议精神

10.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

三、学习形式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辅导报告等方式进行学习。

四、学习要求

窗体顶端

1.统筹学习安排。各二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11月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保证理论学习的时间和质量。

2.突出学习重点。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把握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把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系列重要论述,突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解掌握,坚持学以致用、真抓实干、推动发展。

3.及时上报学习情况。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落实“一学一报”制度,学习结束后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本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