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湖北工业大学悬挂校内宣传横幅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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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悬挂校内宣传横幅管理办法

为规范校园内宣传横幅的悬挂,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美观,维护校园道路的安全畅通,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湖工大保【2013】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申请流程

各单位自行在党委宣传部网站“常用下载”一栏下载校内宣传横幅使用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B313办公室审核批准,同时报送校保卫处办公室备案。

二、悬挂校内宣传横幅要求

1、校园主干道、主建筑、体育馆等主要公共领域,只能悬挂以下内容的宣传横幅:国家法定假日宣传横幅、为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为配合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

2、宣传横幅的内容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横幅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横幅悬挂方式应规范,悬挂要端正,悬挂高度不得低于4米。悬挂期间,悬挂单位要保持横幅的完好性。悬挂横幅单位必须在横幅到期之日内自行拆除,拆除时必须连同所有附加物(如绳子、铁线等)清理干净。

3、宣传部负责悬挂宣传横幅的最后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对未登记、擅自悬挂的宣传横幅进行及时拆除,并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校党委宣传部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