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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宣通字〔2018〕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

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

各单位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7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7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好校园文化阵地,引领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2)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3)凸显新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和实践项目。

(4)开展构筑和体现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的相关校园文化创建活动。

(5)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   

(5)推动我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我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我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新举措。

(6)广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好做法、好经验。

(7)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8)推动我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9)其他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2、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 

   (1)综合性网站

    所有方或运营方为参评单位或其所属部门、机构的门户网、新闻网、综合类社区,且须履行ICP备案。校园BBS、SNS等网络互动社区须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在申报阶段应提供可供浏览的游客账号。

   (2)专题网站

    所有方或运营方为参评单位或其所属部门、机构、学生社团的各类专题网站、专业互动社区或综合性网站的子网页(理工类学术专题网站除外)。网络互动社区须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在申报阶段应提供可供浏览的游客账号。

   (3)博客/微博

    所有方为参评单位或其所属部门、机构、学生社团、本校教职工、在校学生的博客、微博,且已通过博客、微博运营商实名认证。

   (4)移动公众平台

    所有方或运营方为参评单位或其所属部门、机构、学生社团、本校教职工、在校学生的微信公众平台,且已通过微信运营商实名认证;所有方或运营方为参评单位或其所属部门的移动终端APP平台。

 

二、  申报要求

1、对于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必须申报,其他单位和部门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择优申报;对于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各教学单位、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可以择优申报。曾获全国、全省奖项的校园文化成果、网络文化成果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需要填写《2017年度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3000字以内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和思路、实践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取得的经验以及能够充分展示申报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申报网络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需要填写《2017年度网络文化建设参评成果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300以内的文字材料,主要说明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公众平台的特点、优势。

    3、申报材料(附电子版)请于1月25日前报送给党委宣传部罗广(行政楼B313办公室),联系电话59750050。

 

附件1:2017年度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2:2017年度网络文化建设参评成果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二0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2017年度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2017年度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单位名称


成果名称


成果类别

(请在所选类别前划“√”)

(请在所选类别前划“√”,限选一类)

( )1.主题教育   ( )2.校风建设 ( )3.校园文化载体建设

( )4.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 )5.实践育人  ( )6.其他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单位


职务


地址


(300字左右)

 

 

 

 

 

 

 

 

单位申报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2017年度网络文化建设参评成果报名表

申报单位


申报网站(博客/微博/

移动公众平台)名称


网络地址(微信号)


申报类别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本参评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违反本承诺书相关条款的约定,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一、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知悉并承诺遵守2017年度湖北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成果评选活动规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保证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相关信息。

三、保证在本届评选活动期间,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承诺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工作,加强内容审核和技术防范,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运行安全。设置信息安全联络人(姓名:       ,部门:_______,职务:        ,手机:        )。

五、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对代表本单位参与投票、推广、评论等行为的个人或者集体进行监督,杜绝恶意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有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和改正。

六、承诺在本届评选活动期间,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违反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

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承诺当本参评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网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大赛主办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参评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