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好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现将做好2021年12月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1年12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3.《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7.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8.2021年1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纪实》;
9.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
10.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11.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网站“学习热点”专栏,也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全会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各二级党组织要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方式,保证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和质量。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等认真组织好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将学习传达贯彻有关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