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 (一)-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 (一)

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

(一)

为扎实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湖工大党字〔2021〕39号)、《湖北工业大学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导管理办法》(湖工大党字〔2021〕38号),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现就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如下:

1.请各二级党组织参考《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湖工大党宣字〔2022〕2号),制定本单位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施行,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2.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2次,其中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请严格落实。

3.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以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网(https://www.hbut.edu.cn/xwzx/ztwz1/dwzxzxx/xxrd.htm)中的“学习热点”“学习参考”,也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

4.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每次学习后7个工作日内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

5.根据省委巡视组、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校领导每年到所联系的学院党委中心组参加并指导学习不少于1次”的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主动联系分管校领导,并及时与党委宣传部对接,落实好校领导来本单位指导中心组学习的工作任务。

6.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现将1-4月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清单汇总附后。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检查梳理,以适当形式选学其中的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规定学习内容不缺项、不漏项。

党委宣传部将针对以上事项落实情况,开始督查检查,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特此提示。

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22日

附:2022年1-4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清单

附:2022年1-4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清单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

6.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7.习近平对党的建设研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8.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

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0.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1.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3.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4.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5.习近平总书记对东航客机坠毁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二)《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1.2022年第1期《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

2.2022年第2期《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3.2022年第3期《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4.2022年第4期《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5.2022年第5期《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2022年第7期《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三)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1.全国两会精神;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3.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4.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5.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