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园宣传橱窗、电子屏、文化墙等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宣传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规范宣传文化阵地管理,营造和谐、文明的文化氛围和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校园宣传橱窗、电子屏、文化墙、横幅、喷绘等宣传文化载体清理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校内所有室外公共区域的宣传橱窗(栏)、电子屏、文化墙、横幅、喷绘等宣传文化载体。
二、清查内容
1.各类载体宣传展示内容是否坚持正确思想舆论导向、是否存在涉意识形态风险、是否表述准确规范,并及时进行更新;
2.各类载体是否建立内容审核和管理制度,规范内容审核流程,明确内容审核人、管理责任人,并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3.是否存在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建设宣传橱窗、电子屏、文化墙等,未经学校审批在室外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横幅、喷绘、海报、道旗等(审批表附后供参考);
4.是否存在横幅、喷绘、海报、道旗等临时性宣传品到期未拆除,易拉宝、展示架、宣传板等可移动宣传品随意丢弃,常设性宣传橱窗、电子屏、文化墙等破旧、污损时未及时修复或拆除;
5.其它不文明不规范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谁使用、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宣传文化载体的清理和自查,及时补齐漏洞短板,清除死角盲区,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2.各单位(部门)开展全面清理自查,要做到“两个全覆盖”,即对各类宣传文化载体的数量、位置进行全覆盖摸排,对宣传展示的内容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表述不准确或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进行更正。
3.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所属宣传文化载体的常态化维护、更新等日常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载体管理要求,压实管理人员、审核人员责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4.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宣传文化载体管理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或抽查结果将纳入年终意识形态工作考核。
请各单位(部门)全面汇总宣传文化载体清理自查情况,认真填写自查表(见附件1),于9月20日前将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的纸质材料报行政楼B313室,电子版发邮箱347430401@qq.com。联系电话:027-5975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