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好2023年12月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3年12月
二、学习主题及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
1.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3.习近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4.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5.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
6.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7.习近平会见中越两国青年和友好人士代表时的讲话;
8.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巴以问题特别视频峰会上的重要讲话;
9.《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
(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
10.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领导外事工作条例》)。
11.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分析研究2024年经济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学习形式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辅导报告等方式进行学习。
四、学习要求
窗体顶端
1.统筹学习安排。各二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12月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保证理论学习的时间和质量。
2.突出学习重点。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奋进,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统筹抓好学校事业发展和校园安全稳定,努力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目标任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3.及时报送学习情况。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落实“一学一报”制度,在学习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本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学习形式、参加人数、学习成果等学习情况。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