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文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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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文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实施校园文化提能增效行动,进一步凝练和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一批反映时代特点、具有湖工大特色的校园文化精品,积极争创全国文明校园,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特开展2024年校园文化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深刻把握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以及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的要求,不断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深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工作创新,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文化动力。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主题鲜明,符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要求,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按项目前期基础分为精品项目申报和培育项目申报。其中,申报精品项目的应已初步形成工作机制,连续举办或开展至少两次以上,得到学校师生广泛参与和认可,具有一定的借鉴、推广价值;申报培育项目的应该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创新设计,能体现学校特色。

三、申报选题

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与应用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并在工作实践中促进主题教育成果走深走实落地转化,在工作中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传承红色基因,坚守马克思主义魂脉,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类: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要求,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延续中华文明根脉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3.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提升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以及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的要求,充分用好思政课、专业课、通识素养课等各类课堂文化教育主阵地和主渠道,深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与创新,着力提升各类课程对学生的文化吸引力和意识形态引领力,注重培育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相结合,着力培养又红又专、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4.湖工大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类:结合学校特色优势学科,挖掘湖工大校本文化资源,致力于彰显新时代工业精神弘扬、创新型工业人才培养、高品质工业文化传承和法治化工业大学建设,形成特色校园文化品牌;组织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丰富师生课余生活、结合传统文化节庆日及学校重大活动的具有湖工特色的优秀校园文化活动等各类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成效;对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平台搭建、活动组织、内容生产、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系统管理并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的举措和经验。

5.探索实践育人新模式类:立足知信行统一,推动学校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紧密联动、师生共同参与,着眼于拓展实践育人平台、创新实践育人形式、打造实践育人品牌、营造浓厚的实践育人文化,在促进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劳动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6.网络文明建设和网络思政工作类: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以数字化赋能宣传思想工作,夯实网络文化阵地内容建设,引导师生文明上网用网,营造健康清朗网络舆论环境,积极拓展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思政工作新载体、新方式、新路径并取得较好传播效果和影响力的做法、经验以及优秀网络文化作品;

7.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加大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深化学校部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并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的思路举措和实践经验;

8.其他类:其他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实践、经验与成效,均可申报。

四、申报须知

1.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单位(部门)申报;在校学生或校友可参与项目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已承担校级文化建设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入选学校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的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后正式立项,所有项目均纳入学校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委托课题统一管理,计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工作量。本次计划立项精品项目不超过10项,培育项目不超过30项,获得立项的精品项目优先支持申报校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类立项和成果评选。

3.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从立项批准之日起算。精品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0.5万至1万元,培育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0.3万至0.5万元,具体资助额度依据评审情况确定。项目培育经费分两次下拨,项目立项时下拨经费的50%作为启动费用,余下50%在项目结题后拨付。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精品项目结题前必须成功申报校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类立项课题或获校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类奖项,否则,不予结题。培育项目期满时进行结题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出具项目结题或延期意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时到期后仍未能结题的,纳入限制名单,在两年中不能申报文化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开展校园文化项目申报工作,是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着力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培育校园文化品牌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个人及团队踊跃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校园文化项目是学校文化育人成果和校园文化建设成效的集中展现。请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督促检查,坚持思想理论武装,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3.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过程管理,确保实现预期效果。立项期结束后,各项目组按要求进行结题申报,认真提交相关研究开发成果,积极申报校外评选活动。

请有意申报者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校园文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6月1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交至行政楼B3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3984839@qq.com。联系人:朱娇,联系电话:027-59750051。

附:1.湖北工业大学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申报书

2.湖北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培育项目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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