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民法总则》-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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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民法总则》

    515日下午3:00,学校在博学堂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

     会上,特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专家肖志远教授作了题为《新发展理念下的民事权利宣言——< 民法总则>解读》的辅导报告。肖志远教授引用大量生动的案例,结合高校管理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从“是什么:如何看待《民法总则》”、“有什么:如何理解《民法总则》”、“有何作用:对工作生活影响”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在座人员解读了《民法总则》。他在报告中指出,201710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贯彻了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民法总则》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涉及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民事权利的保障书”。  

此次专题开展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学校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和建设法治大学和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辅导报告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的信念,厘清了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一些法律模糊认识,弥补了许多民法知识空白,为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切身利益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为新时期高校依法治校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

报告会后,学校就省委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

    全体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副处以上干部及校办、学工、科技、人事、财务、审计、资产处、基建、后勤、合作发展处、图书馆、继教院、农机院、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校医院等负责对外合同、采购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专题学习会。